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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投诉

信件编号 1128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15-11-24
标题 一品江山小区取暖费
内容 我县供热取暖价格公告后,一品江山小区一直未按照县公告价位收取,小区供热价位为20一平。
回复人 宁晋县物价局 回复日期 2015-12-23
答复内容

      您好,经调查一品江山小区采用中央空调取暖,该小区开发期间遗留问题较多,造成供热运行成本较高,所以该小区取暖费按20元收取,我局工作人员向物业公司详细解读供热用热价格政策后,物业公司表示按全县统一标准每平方米19元执行,运行成本超出部分物业公司内部消化,多收部分将退还给业户。